关于落实因城施策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的通知

2023-02-10 孙贞

丹住建发(2023)4号

   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,实现"稳地价、稳房价、稳预期"目标,坚持"房住不炒"定位,因城施策,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,坚决遏制投机炒房,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一、丹东市区范围内无抵押、无查封等相关限制登记信息,且购房合同备案满2年不满5年,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,经本人承诺出售该住房用于卖小买大、卖旧买新改善住房条件,可以上市交易。

  二、凡在丹东市工作、经商办企业、投亲靠友或养老居住的外地居民,在丹东市区范围内已购买商品住房的,本人承诺因工作及实际居住生活需要,可以再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。

  三、上述政策于2023年2月5日起执行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02月08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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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原标题:关于落实因城施策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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